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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特种设备买球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所有标牌、须知、标记及操作说明应清晰易懂(必要时借助标志或符号)和具有永久性,并采用不能撕毁的耐用材料制成,设置在明显位置。应使用电梯安装所在国家的文字书写(必要时可同时使用几种文字)。(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_GB.1总贝U)。
禁止使用肢体或物品挡门 禁止损坏轿厢内设施(如:救援电话、灯、摄像头等)
乘客电梯厅门外提示内容 禁止扒门 禁止踹门 禁止倚罪 禁止吸烟 禁止使用肢体或物品挡门 严禁拍打 严禁超载 禁带危险品 请勿在厅门处停留 火警地震时请勿乘坐电梯 禁止扒门 禁止踹门 禁止倚靠 禁止吸烟 禁止使用肢体或物品挡门 严禁拍打 严禁超载 禁带危险品 请勿在厅门处停留 火警地震时请勿乘坐电梯货梯须专人操作
轿厢内提示内容 严禁扒门 严禁靠门 禁止蹦跳 禁止吸烟 禁止使用肢体或物品挡门禁止损坏轿厢内设施(如:救援电话、灯、摄像头等)禁止乱动按钮 严禁扒门严禁靠门禁止蹦跳禁止吸烟禁止使用肢体或物品挡门禁止损坏轿厢内设施(如:救援电话、灯、摄像头等)禁止乱动按钮